四川男子“半裸坠楼”,女友当场崩溃大哭:真相,和你想的不一样

2023-05-13 20:05:05 来源:亲子阅读新视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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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拂 苏 来源:励职派(ID:xzzhichang)

4月29日,一则男子意外坠楼的视频,在微信群刷屏。画面中,一名黄发男子赤裸着上半身,挂在窗户外。 只见他双手扒着阳台,脚踩在阳台下方的边缘处,还不时地转头朝楼下看去。 这副摇摇欲坠的模样,看的人心惊胆战。 就在这时,屋内响起了一名女子惊恐而焦灼的声音。 她对着窗外的男子,声嘶力竭地恳求:
“我没有骗你,我求求你,上来!快上来!”
希望能够唤醒男子的一丝理智。 但因为男子是站在狭窄的边缘,双脚没有更好的着力点。 再加上长时间久站,身体和心理都承受这巨大压力,很快他的双腿就开始微微颤抖。 没过多久,男子就从高楼坠落,“砰”的一声重重摔落在地。与此同时,屋内女子撕心裂肺的叫喊声,也响彻空中。 等到警方赶来,男子已停止了呼吸。 送医无效后,最终确认死亡。 短短一瞬间,一条生命就这样逝去了。 究竟是怎样的缘由,让男子上身赤裸挂在阳台上呢?而屋内女子那些呼喊,是否又代表了什么隐情?…… 这种种疑问,在视频中并没有得到解答。 爆料者只称事情发生在成都某小区,时间是4月29日下午。 但具体因为什么原因坠楼,他也不得而知。 不过仅仅是这段惊心动魄的坠亡视频,就足够引起轩然大波。 正当众人为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而惋惜时,一些无良媒体竟公然开始作妖。他们将“男女”、“窗外”、“坠亡”……这几个关键词一联系,靠着主观臆想编造出一段狗血故事。 一些好事的网友也不甘示弱,也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添油加醋。 一时间,各种版本的“大瓜”都出现了。 其中流传最广的,就是“偷情”和“抓奸”。在这个故事中,黄发男子成为了一个“好色之徒”,而当事女生呢? 则被塑造成了一个“恶毒的女人”——因贪恋肉体的欢愉,导致一条生命惨死。 可笑的是,在编故事的人看来,他们并非造谣,而是有理有据。 黄发男子为什么光着上半身,挂在窗台? 那是因为他与女主人偷情,被男主人抓个正着。 情急之下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好,就翻窗逃跑。 谁知意外发生了,因体力不支而坠亡。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,这些编故事的人还拿黄发男子手臂上的纹身来说事:
“他肩膀上有纹身,一看就不是啥好人……”
总而言之,在他们眼中,黄发男子坠楼身亡就是“自作自受”。 甚至还扒出了黄发男子生前的照片和职业,在全网散播。 事情真相还未查明,就如此恶意对待逝者,是否太过刻薄? 眼见舆论愈演愈烈,知情者和当事女子纷纷出面回应。 原来,事实并非网传的那样,背后隐藏着的是一个悲伤的故事。一位现场目击者及报警者,澄清称黄发男子轻生的原因也并不是为了吓唬女友。 没多久,当事女子也发声回应。 她恳求网友嘴下留情,不要再网暴已逝的男友。 字字句句,满是心碎。 她说自己和黄发男子是情侣关系,他们在一起五年了。黄发男子是一个很善良的人。 虽然自己遭受到了很多磨难,但总是想让身边的人开心。 只是因为经历了太多风雨以至于染上了重度抑郁,所以两人时常吵架。她还说出事当天一切正常,当时男子在客厅里抽烟,而她则在卧室化妆。 后来男子爬到窗户外面的时候,还在一直对着她说“我爱你”。 女生听到声音之后才发现男子已经整个人在外面了。 她虽然拼命呼喊,希望他不要做傻事。 但事与愿违,还是没能挽救回男友的生命。 当事女子发声后,一位男子的朋友也出面辟谣。 而他的说法跟当事女子基本一致。
“他从小就过的很苦,父母都不在身边,心理压力很大……”
目前来看,黄发男子坠楼的真相,或许就如他的女友所说的那样, 他并非什么好色之徒,而是一个饱受病痛折磨的可怜人罢了。悲哀的是,黄发男子生前被病痛折磨,死后还不得安宁,被造谣、被网暴、被消费…… 这些始作俑者,不顾逝者的体面,将“脏水”一股脑地泼向逝者,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恶趣味。 这不仅是对道德的践踏,更可能触犯到法律。 大家听说过“荷花女毁誉案”吗? 它曾经轰动一时,还开创了死者名誉保护先河。 “荷花女(艺名)”原名吉文贞。 1925年出生在上海一个曲艺之家,她的父亲是著名相声艺人吉坪三。 她自幼跟随父亲学习太平歌词和相声,六岁便登台演唱\"太平歌词\"。 1944年正值当红之年,荷花女突然就香消玉损,年仅18岁。 荷花女出殡时,天津市民争相围观,可见其影响力之大。 荷花女的去世对父亲吉坪三打击很大,一年后他双目失明,八年后去世。 而对公众来说,荷花女的死因才是最值得津津乐道的话题。 伴随着种种猜测,时间来到了1985年。 一位叫魏锡林的作者,窥探到了荷花女身上潜藏的巨大关注度,于是打算以荷花女为原创,创作一篇小说。 在对荷花女的事迹广泛走访之后,1987年初他开始动笔写作《荷花女》,并开始在《今晚报》连载。 值得注意的是,小说在内容中使用了吉文贞的真实姓名和艺名。 内容除部分写实外,还虚构了部分有关生活作风、道德品质的情节: 1、他虚构荷花女有多次恋爱与婚姻经历;2、他虚构荷花女有被强暴的经历,并暗示据此染上花柳病; 3、他影射荷花女是因患性病打错针致死的; 如此一经发表,瞬间引爆舆论。 “荷花女”吉文贞的母亲眼见女儿被污蔑,立即要求报社停载此文。 没想到交涉之后,遭到报社严词拒绝。 愤怒之下,吉母于1987年6月以魏锡林和《今晚报》侵害她和她女儿吉文贞的名誉权为由,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 对于吉母的起诉,《今晚报》还是奉行一贯的傲慢姿态。 同年8月,报社竟授予小说《荷花女》佳作奖。 这么做无异和吉母撕破脸皮。 为什么他们如此有恃无恐? 因为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,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“始于出生,终于死亡”。 他们正是利用这一法律漏洞,罔顾逝者的名誉。 可喜的是,由于案件特殊,且社会影响巨大,最终惊动了最高人民法院。 1989年4月12日,最高人民法院以复函的形式答复,明确指出:“吉文贞(艺名荷花女)死亡后,其名誉权应依法保护,其母亦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” 此复函成为一审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。 最终,荷花女得到了她应有的“公道”。 而她也成为了“中国死者名誉权保护案”第一人,更推动国家层面的司法制度建设。 法律的进步固然值得高兴,但也变相说明了现实的无力。

罗翔就曾说过:“法律是道德最后的底线!”

回看黄发男子坠楼事件,为什么“偷情捉奸”的版本能广为流传? 说到底,还是大众需要“它”。 猎奇和八卦就如同潘多拉魔盒,充满了无限诱惑。 即使我们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倡导“死者为大”,但茶余饭后依旧避免不了各种小道八卦。 这何尝不是一种无理的宣泄呢? 一些造谣的人,企图用黄发男子的坠楼,来宣泄对“出轨偷情”这类人的愤怒。 看吧,因为偷情他丢了性命,真是恶有恶报! 或者更加纯粹一点,他们不过是在宣泄无聊的情绪,来丰富自己的谈资。 你永远想象不到,他们究竟是多么无聊,才会把别人的痛苦消解为自己的乐趣。 一边享受着被舆论簇拥的快感,一边沾沾自得。 所以,真相到底是什么?对他们来说根本不重要。 重要的是,事件中的种种“可疑痕迹”,能否支撑他们进行一次精彩绝伦的“创作”? 这真是一个“娱乐至死”的时代。 其实“娱乐”本身无所谓高下对错之分别。 但当各种社会现象,都以娱乐的方式去呈现、去包装……就有了很大问题。 这不仅是在消解事件的严肃性,还会使得社会愈加冷漠。 现在只希望那些尚还清醒着的人,莫要盲目跟风。也希望那些被造谣的逝者,在另一个世界能获得一片清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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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拂苏,本文经授权转自微信公众号“励职派”(ID:xzzhichang),据说关注励职派的人都爱上了派叔有趣的灵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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